淘寶網拍賣'零'傭金其實是一種轉移支付。淘寶網拍賣“零傭金”,僅是一種假象。司法拍賣源于案件當事人經濟糾紛,作為民商活動,由此產生的費用,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應當由當事人承擔。這既有法律依據,同時也是經濟糾紛中敗訴方為自己違約等行為支付的成本。由法院充當強制執行財產處置主體,上淘寶網競價,表面上看,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不需要支付傭金,因此成交價格或許可能提高,被執行財產價值可能得以提升,但執行成本卻沒有因此消除、滅失,它仍然客觀存在。
司法強制執行財產拍賣是一個系統工程,一般而言,查封的財產,一是呈非標準化特點,屬于二手貨范疇,問題多、情況復雜是通病;二是被執行人普遍不配合,是共性。因此,要讓執行財產進入拍賣程序,必須在拍賣前花費大量時間,逐一予以排除。這些拍賣前后的工作原來是由拍賣機構完成。法院自行組織拍賣后,情況發生根本變化,現在必須由法院負責完成。由于淘寶網只提供競價平臺,資產處置有關的排除工作由法官來做,法院必然增加人員,由此增加執行經費。由于被執行人并沒有承擔這部分開支,原本應該由被執行人承擔的商務成本轉移到了法院,法院的開支是由財政撥款,其實是納稅人開支。因此,“零傭金”僅是一個假象,是一種事實上的轉移支付,且轉移支付的成本可能很高。
且不說法院這一改革措施的科學性如何,這種支付法院現有財力能否保證,是個未知數。如果不能,政府財政能否認可并予以追加,仍然是個未知數。一旦上網拍賣全面推廣,上網競價案件大量增加,法院執行系統、司法輔助機構現有人力、財力能否承受,同樣還是個未知數。退一萬步講,即便政府同意增加經費,這些本來應該由當事人負責的商務成本會轉移為由納稅人開支,是完全不合理的。
基于上述種種原因,我們發現,即便是國內最早推出淘寶網競價的浙江省法院系統,至今上網的標的尚不到全部執行財產的20%,而已經上網的均屬于執行財產中標準化程度較高、問題較少的標的,而執行財產中符合這一條件的標的,在現實中屬于鳳毛麟角。基于學習和效仿的原因,一些地方法院和拍賣行業協會曾經通過各種途徑咨詢浙江省目前已經實施上網競價的部分法院,其接待法官回答,已經發生的執行成本能否繼續開支,人力能否延續,心中根本沒底。
上淘寶網競價,表面上沒有了傭金支出,但是卻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這些工作量需要法官承擔,而一旦全面鋪開,法院法官的工作量是可以想象的。本來,法官們應該需要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完成更多的執行案件,不是說執行難么?現在卻要花費大量時間去完成財產處置的排難解疑工作,故且不說成本太高,卻有本末倒置的感覺。何況,法官對林林總總執行財產的處置并不專業,好心、有干勁并不一定能夠辦成好事。如果法院不增加人員,結果就可能是內部互相推諉或者網上一掛了之,不提供任何服務,包括回答咨詢、接待看樣,財產最終處置結果怎樣,則聽天由命,當事人的損失可能更大,這其實是一種不負責任、不作為的表現。因此不顧條件,一刀切的將司法執行財產全部推向淘寶網是一種冒進、不負責任的做法,缺乏可操作性,加上在法院內部對此也缺乏共識和支持基礎,一刀切的法院因此可能騎虎難下。
按照歷史發展的觀點,市場細分、社會分工是一種進步的表現,因為社會分工可以實現優質、專業、公正、高效的服務。作為一種商業行為,拍賣行業為司法強制執行財產處置提供服務,收取費用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拍賣行業為司法執行提供服務,如同律師作為代理人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一樣。如果改革措施變成取消律師代理,所有全部司法服務一刀切改由檢察院、法院自行負責,律師們會也會認為是正確的,也是減輕了當事人負擔?取消律師代理與法院成為拍賣主體,社會分工歸零是一回事,因為它既是歷史倒退,也是不現實的。一項好的改革措施,應該具有可持續性、可復制性、推廣性,如果沒有,改革是否值得推廣尤其是一刀切的做法,是值得思考的問題。“零傭金”并不是提升司法執行能力的關鍵,效率和質量才是關鍵,單純免收傭金的改革,是權宜之計。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和各位同行共同探討,望多多指教,共同維護拍賣行業健康發展。
遼寧營財拍賣有限公司 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