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變更事項的行政許可。
對象:行政許可相對人(申請人)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
2、拍賣企業備案登記事項變更申請表;
3、股東會決議、
4、章程修正案;
5、《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副本原件;
還應區分不同情況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變更企業名稱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個人簡歷(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市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國有控股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干部任免通知書》。
變更機構住所的:應提交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的產權和使用權有效證明。
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應提交《增加(減少)注冊資本實施方案》、增加(減少)出資協議、資金增加(減少)的有效證明(由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附銀行進帳單和詢證函)。個人股東增加(減少)出資額的,須提交出資人的個人簡歷(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身份證明、市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投資能力及資金來源合法性證明。由法人單位增加(減少)出資額的,須提交股東會決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具有法定資格的審計機構提供的近期財務狀況審計報告(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會計報表附注)。
股權轉讓的(對外股權轉讓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50%):應提交《股權調整實施方案(包括股權調整案由,轉讓前后出資結構、額度、比例變化,轉讓方式、轉讓價格等內容)》、轉讓協議、出讓人的書面申請,受讓人(新股東)的個人簡歷(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市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投資能力及資金來源合法性證明。法人單位受讓的,須提交股東會決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具有法定資格的審計機構提供的近期財務狀況審計報告(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會計報表附注)。
工作程序:向所在地市級服務業委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后報省服務業委審批,然后持省服務業委行政許可決定書及相應材料到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辦理后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