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公告
受委托,錦州價適得拍賣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6日9:00時起,在遼寧公共資源拍賣網(http://www.lngp.org.cn)拍賣下列林地當年(2024.5.6-10.20)使用權。
一、安屯分場(現場展示聯系人:李先生13604161318)
1、安屯分場175畝,評估單價750元/畝,年租金起拍價131300元;
2、安屯分場139畝,評估單價750元/畝,年租金起拍價104300元;
3、安屯分場255畝,評估單價750元/畝,年租金起拍價191300元;
4、原55號安屯分場280畝,評估單價降至240元/畝,二拍年租金起拍價67200元;
二、 八段分場林地二拍(現場展示聯系人:周先生18641673446)
5、原9號八段分場9畝, 評估單價降至240元/畝,年租金起拍價 2160元;
6、原10號八段分場15畝,評估單價降至280元/畝,年租金起拍價4200元;
2024年5月4日至5日在標的物現場展示,所有標的情況均以現場展示為準,本公司提供資料僅供參考,對標的物的瑕疵不承擔任何責任;保證金按起拍價50%預交,并務必于2024年5月5日15時以前,繳入錦州價適得拍賣有限公司在錦州銀行上海路支行開設的410100781509528賬戶;成交后,保證金可轉為等額傭金及價款,差額部分于成交當日一次性補齊,未成交的1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傭金依法按成交價5%收取(最低500元起)。
聯系人:大凌河林場 趙先生 13125609999
陳先生 13009344443
拍賣公司 甘先生 15640616666/17113166666
楊先生 16754168888
錦州價適得拍賣有限公司
附件: 凌海市林業草原保護中心
(國有凌海市大凌河林場)林地種地說明
甲方為國有凌海市大凌河林場 乙方為種植戶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2.乙方承包的土地不享受國家任何補貼(如:糧食直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允許噴灑對土地和樹木有害的藥物(除草劑和矮壯素等),打營養藥和防蟲藥時必須通知分場,對所打藥物和配比進行告知。如違反約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林地收回。
4.有林地留除草抵押金每畝200元(抵押金存在林場指定銀行,由乙方和林場財務人員共同到銀行進行辦理),乙方聽從分場安排進行除草(一、二年生一年不少于4次,三、四年生一年不少于三次),乙方在規定期限內不進行除草,甲方有權利用抵押金進行除草作業。
5.林地間種距離,1年生樹兩側不少于1米,2、3年生不少于1.5米,4年生不少于2米,左右偏差不超過10厘米。1年生林地堅決不允許種植高桿作物。
6.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超出合同約定范圍,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對種植農作物品種有約定的,必須遵守。如違反約定,視為違約。
7.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承包地被國家征占等甲方無法左右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林地補償歸甲方所有,種植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8.乙方只享有林下土地經營權,對林木不具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林木歸林場所有,乙方不得損害甲方林地、林木資源,否則,甲方將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并有權解除合同。
9.根據合同約定,乙方應當管護林木,不得種植損害林木生長的作物,不得人為損壞林木。如乙方違反約定,甲方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賠償(一年生樹木賠償金額每株30元,二年生樹木賠償金額每株60元,三、四年生每株80元),同時有權解除合同。對于損失嚴重的,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結束后必須馬上交回所承包林地(除自然災害),否則甲方視為乙方放棄管理,由甲方處理。
11.承包期限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12.乙方在和拍賣公司簽訂合同15日內到大凌河林場簽訂林地承包合同,如15日內未到林場簽訂合同,視為乙方違反約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林地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