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拍賣行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會員的管理,促進協會發展,根據本會章程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團體的會員須遵守本會章程,認真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會員發展
第三條 本會是由拍賣企業和有關部門志愿組合而成的社團組織。會員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入會志愿,退會自由。
第四條 入會條件:
1、凡是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承認本會章程,能夠履行會員的權力和義務,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愿意為全省拍賣業的發展做出貢獻的企業和社會團體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2、本會會員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第五條 發展對象
1、遼寧省行政區內依法設立的拍賣企業;
2、相關的拍賣業管理部門與社會團體;
3、開展拍賣理論研究、教學、咨詢服務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第六條 入會程序
1、申請。申請人提出入會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
2、初審。由本會秘書處根據會員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要求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查。
3、經本會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后,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三章 會員管理
第七條 建立會員數據庫,及時了解和掌握會員單位的基本情況及其發展變化動態,有針對性的開展會員服務;
第八條 建立會員聯系制度,保持協會和會員之間信息聯絡暢通;
第九條 信息溝通
1、會員單位需定期向本會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以及重大事項報告;
2、本會定期向會員單位反饋行業信息資料,提供本會刊物。
第十條 定期召開會員會議,交流行業發展情況,研究討論拍賣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向政府部門提出有關建議和要求。
第十一條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供相關法律政策支持及咨詢服務。
第十二條 會員應按期交納會費,一年不交納會費的,給予通報警告,連續二年不交納會費的,視其為自動退會,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退會與除名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自愿退會,須向本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經秘書處審核、提交理事會審議通過,履行退會程序,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況情形之一的,予以除名:
1、連續二年以上無故不參加活動的;
2、連續二年以上不按規定交納會費的;
3、發生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嚴重本會形象聲譽的;
會員除名應由本會秘書處提出建議和事由說明材料,提請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由本會秘書處向被除名者下達除名通知書,并通報全體會員單位,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第五章 會費
第十五條 會員每年應按規定向本會交納會費。會費標準為會員單位1500元/年,理事單位3000元/年,副會長單位5000元/年,會長單位10000元/年。
第十六條 會費交納時間為每年3月31日前。
第十七條 會員單位如不能按期交納會費的,須向本會秘書處提交延期繳納會費申請,說明因由,備案存查。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于2013年10月11日,經本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本會秘書處。